(四)坚定不移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始终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三农”工作主线,坚决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三条底线。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抓好“三保三增”。确保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339万亩、补建332万亩;实施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保护和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喝得放心。确保农村稳定,全面落实惠农助农政策,排农忧、解农难、安农心,切实稳定农业农村“基本盘”。
促进农业增效。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释放乘数效应。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壮大职业农民队伍。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面落实农电体制改革政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确保村村通光纤。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农村增绿。推进绿化美化,延伸“绿色版图”,为美丽乡村建设添彩。
扎实推进精准脱贫。精准脱贫重在“准、实”。坚决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力争128万人脱贫、1520个村出列、9个县摘帽,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大力整合扶贫资源,集中财力办实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万公里,改造危房10万户。加快推进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四大片区扶贫攻坚。支持革命老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加快发展。坚持先难后易,切实把脱贫攻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坚决防止“被脱贫”“数字脱贫”,全面小康路上决不漏掉一户、决不落下一人!
(五)坚定不移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统筹,继续支持“一主两副”率先发展,加力支持其他市州竞相发展,切实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
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湖北实施。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背景下,寻找新机遇、厚植新优势、走出新路子。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国家规划,加快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共赢。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推进“645”工程建设,提升湖北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持续优化沿江生产力布局,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加强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和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支持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支持咸宁、黄冈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支持荆州创建国家级农高区。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融合发展。
挺起长江经济带脊梁,承载着湖北人民的共同希望。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只争朝夕、负重奋进,决不辜负机遇的垂青,决不辜负人民的期盼!
加快构建多极发展新格局。全力复兴大武汉,大力支持武汉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增强要素聚集、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对全省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大力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3至5个经济基础好、带动能力强的地级市加快发展,形成新兴增长极。支持20至30个发展潜力大、承载能力强的县市,建设成为新的增长节点。加快特色镇村规划建设,重点培育5个国家级、20个省级特色小镇,推进1000个绿色示范乡村创建。支持十堰、鄂州等市县建设“城乡一体化”示范工程。
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县域经济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依托,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扶持100个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全面提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完善县域经济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大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升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县域金融工程建设,增强金融有效供给。支持天门开展“四化同步”示范区建设。完善县域差别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营造竞相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