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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慎重地选择种子营销商 首先,要问清当地农民对各家种子经营单位商业信誉的反映,一定要选择信誉最高的商家。其次要亲自看看有没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看看其实际经营范围与执照上记载是否相符。第三,选择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正规可靠并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一旦出现问题有赔偿能力。第四,选择能够告知种子特征特性和栽培管理措施等技术咨询的种子公司,使良种良法相配套,容易获得优质高产。第五,不能盲目听信广告宣传和售种者的口头承诺,也不要贪图便宜,而购买价格低廉的假种子。
2.种子对号入座 一定要根据本地的土壤、气候、水肥、光照、积温、无霜期等具体条件,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品种。而同一品种也会有不同的产地、厂家、品牌和价格,如果自己不太清楚应向种子管理或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咨询,弄清区别,货比三家,优中选优。
3.购买具有包装的种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文规定,所销售的种子必须经地加工、分级、包装(不能包装的马铃薯种苗除外),散装种子最容易被不法商贩搀杂使假,且事后追回赔偿也有许多麻烦和困难,千万别图方便而吃大亏。
4.保存好发票、包装物及标签 索要发票是购种者的基本权利,是证明购买种子的最重要的证据。要仔细查阅发票上的记载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发票、包装物、标签及留下一小部分种子样品完好保存到本作物收获时。
5.发现问题,尽快取证 一旦发现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出苗率低、杂株率高及减产等损害时,应积极救治并同时请农业技术人员分析原因找对策,如确因种子质量问题,应保护现场,尽快收集证据,证据的形式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6.抓紧索赔,切勿过期 索赔有一定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就是白忙活一场。若有充分证据说明种子有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与商家承诺不符,或与种子标签记载不符,要抓紧时间向出售种子单位索赔。如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向工商、种子管理、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7.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若售种方或有关部门无诚意,索赔问题不顺利,受害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应也可以争取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关注,势必对问题的解决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