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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上午,我院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传达学习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专题培训会。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晓能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副院长张晓能同志传达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胡爱明同志在全市财务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明确了财务报销“十九个不准”负面清单,重申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

院财务科科长林璟同志具体讲解了黄冈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开支相关政策。

大会的最后,副院长张晓能同志强调要认真学习财务制度,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坚定不移地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